幼教中心公寓楼1-5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幼教中心公寓楼1-5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福建总队幼教中心公寓楼1-5层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后勤部,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后勤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工程建设规模:公寓楼1-5层建筑面积9700m2;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警福建总队幼教中心公寓楼一至五层室内装修、安装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700元(含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后勤部
地址:福州市丞相路18号,邮编:350003
电话:****-********、****-********
联系人:刘助理、甘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 ,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 ********@sina.com
电话:0591-********
联系人:李卉、毛祚照、林腾、阳晓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FJTC-*******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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