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古榆树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古榆树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古榆树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ZLZBJL-2017-0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古榆树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已获得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古榆树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二次招标)
2.2 招标规模:古榆树沟项目规划用地位于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滨湖东街以东,港城大街以西,包括河道蓝线向两边控制约15米的纵深范围,主河道总长度约7.4公里,总面积约33.41公顷。设计内容包括绿化种植、路灯、标识标牌、绿道驿站、停车场、休闲座椅、地面铺装、服务建筑、与城市道路交汇的桥梁、城市家具设计等工程。
2.3 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域内
2.4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含估算),中标后由中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及配合工作。
2.5 服务周期:
2.5.1方案设计周期: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
2.5.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自中标后45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三.景观方案设计内容
3.1文字说明必须完整阐述设计理念和方案内容,包括方案设计说明、设计构思、项目构成及总体构想。
3.2最终成果需提供反映文字说明和图纸内容的文本15套,统一规格为A3大小(297*420mm),并附组织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3.3要求提供3套所有文字和图纸的电子备份文件。文本为Doc格式文件,图纸为DWG和JPG格式文件。
3.4展示图:展示图板1套(不少于5张),A0规格,所有展示图纸必须裱贴在轻质板上, 重要节点要有景观效果图。
3.5方案演示电子文件(10分钟以内,中文配音或中文字幕),文件采用自动播放Powerpoint格式或多媒体格式(附播放软件)。
3.6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上述所有文件均应要求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当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单位。
3.7上述内容单独提交,并独立成册。
3.8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方案调整,上述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工作,在专家评审会上进行汇报,中标后参与后续深化设计工作。
4.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4 13 日至20174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8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5109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王鹏程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
联系人:林文深
电话:135*****17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绿化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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