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务用车项目采购说明书

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务用车项目采购说明书

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公务用车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采购车辆的情况与基本要求见货物一览表:货物一览表
序号车型主要配置要求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
1小轿车宝来/1.8L自动舒适型/银灰色系金属漆1福州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全票价格,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的车辆,符合国家质量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供应商应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与相关资料及配件。原则上要求车辆零公里(低于100公里)销售,若供应商做不到,需解释并自限定公里数。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车辆经营权的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报价截止时间:2006年5月19日上午10:00止。4.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以转账形式到达我中心账户(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期履约,该保证金将被没收;未提交保证金的报价无效)。报价书必须装订并在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未装订或未在骑缝处加盖公章的报价书将可能被拒绝。5.采购活动中,若需聘请专家,所需的专家费用由中选的供应商承担。联 系 人:肖先生  吴先生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邮编:350003)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2006年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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