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川垣学校等5所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项目-民和县川口镇驮岭小学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民和县川垣学校等5所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项目-民和县川口镇驮岭小学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民和县川垣学校等5所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项目-民和县川口镇驮岭小学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YCHL-2017[010]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川垣学校等5所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项目-民和县川口镇驮岭小学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7〕131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委托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民和县川口镇驮岭小学 | |||||||||||||||||||||
(2)招标内容:民和县川口镇驮岭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新建教学用房5231平方米;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E****************001001 | 民和县川垣学校等5所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项目-民和县川口镇驮岭小学建设项目 | 土建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5月31日 结束日期:2017年12月17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4.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注册期限过期的须附有效的继续教育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⑤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资格预审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⑥省外建筑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⑦资格预审申请人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 | |||||||||||||||||||||
采用的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 |||||||||||||||||||||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5日至2017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0层120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 |||||||||||||||||||||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5日 9:00,地点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0层12005室)。 | |||||||||||||||||||||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zbycg/default.shtml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民和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大街南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0层12005室 | ||||||||||||||||||
联 系 人: | 马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86*****976 | ||||||||||||||||||
2017年04月14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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