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星桥镇卫生院辅助用房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虹星桥镇卫生院辅助用房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虹星桥镇卫生院辅助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星桥镇卫生院辅助用房改造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虹星桥镇卫生院辅助用房改造工程。主要包含拆除墙体,内外墙涂料粉刷等工程内容;工程量约45万元左右。详见本工程量清单项目。

2.3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6 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此要求文件内容可查《关于建立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公管委发(2016)2号)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9号二楼。(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

2017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用房改造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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