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零部件加工厂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机械零部件加工厂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单位计划在徐州丰县经济开发区北苑路北、经十路东侧建设徐州埃比西斯机械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厂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徐州埃比西斯机械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徐州埃比西斯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徐州丰县经济开发区北苑路北、经十路东侧
投资规模:总投资为13711万元
建设规模:
(1)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78.07亩(折合52043.59平方米);
(2)土建方面,根据生产及办公生活需要,新建生产厂房、办公楼及辅助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38777.94平方米;
(3)设备方面,根据产品种类及生产工艺需要,新增数控床、车床、加工中心、磨床、桁车、钻床、起重机以及装配相关工装、设备等加工设备68余台(套);
(4)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加工各类阀体、挂架等机械零部件60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生产中有有机废气及颗粒物等废气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对周围局部空气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如不处理将达不到排放要求,会对会给附近水体带来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焊丝、废油布及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漆渣、废活性炭和废油漆桶,如不处理将对土壤或地下水带来一定的影响;生产中产生的噪音如不进行控制也会影响周围的声环境质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接入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喷漆工段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车间屋顶敷设吸声材料、设隔声间、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能够达标排放。同时,厂区内切实落实绿化,不会出现扰民现象;本项目废铁屑、废焊丝等一般固废出售回收利用。废油布及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废气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靠、有效,经济上合理、可行;生产工艺、设备及其他指标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生产中采取预防防范对策、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后,对外界的环境风险性不大,可以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拨打电话、发邮件、登陆公司网站进行留言。
联系电话:****-********
邮件:jslygc@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徐州埃比西斯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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