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08年度海宁市政府采购空调协议供货的公开招标公告

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08年度海宁市政府采购空调协议供货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2008年度海宁市政府采购空调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F*******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空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嘉兴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3月21日至2008年4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4月17日 下午13:30

六、投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开标时间:2008年4月17日 下午13:30

八、开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现金等形式

收款单位gin: 4px; text-indent: 27pt; line-height: 150%">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63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⑴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

⑵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在嘉兴市设有经营场所的证明

注:①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事项详见www.zjhnztb.com网站“中心新闻”中《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②联合体申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一方上述⑵资料。

2、协议供货范围:海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批量在30台以内(镇街道等参照执行);

3、协议供货期限: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在申购招标文件时以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交纳。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HZF*******招标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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