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704-1007-0006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77,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政府购买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金额

1

1年(从签订合同起)

300元/辆车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高明恒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荷富路大道东侧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姓名单位职称
专家一梁俊明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高工
专家二英志坚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监站高工
专家三冯国杰南海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高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合理。

2、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合理,符合项目采购要求。

3、因本综合检测只有当地供应商唯一性,见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监测站情况说明》,并考虑满足车主的便利性、方便群众、服务民生等相关要求,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4、建议补充项目社会公共利益、低回报率说明,及项目相关延续性的依据。

5、补充说明佛山市高明恒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防止执照过期,同时说明该公司有资质承接业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21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
联系人:陈基明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联系人:康明妍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100
(三)财政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建强 联系电话:139*****844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江振斌联系电话:135*****352

发布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 综合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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