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前期咨询及招标公告

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前期咨询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连高速连云港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前期咨询及设计项目(NLZM-SJ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证书号:FF*******建设部)现对连宁连高速连云港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前期咨询及设计项目(NLZM-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连高速连云港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起点宁海收费站,终点丁字路,路段全长约14km。现拟在该路段设置照明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本次道路设计项目分为1个设计标段,即NLZM-SJ标段。

2.2计划设计周期

(1)项目建议书编制: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方案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确定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确定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6)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2.3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业主要求修改完善。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业主要求修改完善。

(3)、方案设计:编制方案设计,根据业主要求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4)、初步设计: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路灯照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5)、施工图设计:根据确定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路灯照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6)、后续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根据工作需要派驻设计人员进行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4标段划分:本工程设计共一个标段,即NLZM-SJ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乙级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上述内容以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为准)。

3.2、业绩条件: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道路照明或城市照明工程设计的业绩,且信誉良好(上述内容以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为准)。

3.3、(1)项目负责人条件: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独立担任过道路照明或城市照明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上述内容以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为准);

(2)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上述内容以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当日为准)为 A级(含A级暂定)及以上;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 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 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 号)的规 定,投标人需提供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 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3.6、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证明材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对所有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投标人未递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查询发现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作否决投标处理。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7)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510-216。

(8)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18:00时至2017年4月21日23:59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5.2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与联系人联系购买标书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7年4月14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期咨询 道路照明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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