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模式遴选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模式遴选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玉门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14723.48 |
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模式
遴选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发[2017]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玉门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7年4月13日进行了资格审查。现邀请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即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模式遴选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DHQ-********0101
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
所属领域类型:公共服务设施
项目内容:玉门创业创新孵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150㎡,总建筑面积约26410㎡,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1层,地下1层。地下为设备附属用房,地上有创业中心、酒店餐饮、创新中心、企业众创空间、电子商务平台,规划展示馆和孵化酒店。
项目规模:该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14723.48万元。
运作方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由玉门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对该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到期后将运行良好的全部资产移交给玉门市人民政府或指定的政府机构。
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项目经营期8年),如建设期延长,特许经营期顺延,整体特许经营期8年保持不变。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
社会资本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2、项目公司设立要求
3.2.1、项目公司注册地在酒泉市玉门市。
3.2.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现金出资占30%的股份;社会资本方现金出资占70%的股份。
3.2.3、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协议签订后30日内设立。
3.3、项目投资结构
3.3.1、本项目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以现金入股方式参股,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4417.044万元的30%,即政府出资1325.113万元;社会资本方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现金出资3091.93万元,占资本金的70%。
3.3.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成立时按股权投资比例一次性现金注资到位。
3.3.3、项目资本金外的剩余70%的建设投资由社会资本方融资取得,资金到位时间需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社会资本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融资交割,否则社会资本方应以自有资金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已通过资格预审;
4.2、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3、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能承担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企业净资产(经审计的2014年或2015年或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不低于3000万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4.6、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4.7、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满足施工要求;
4.8、供应商在国内外具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目前经营业绩和经营行为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3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业绩合同为准)。
4.9、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10、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如具备相应的施工建设资格并同时具有投资能力的,可以单独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供应商如不具备相应的施工建设资格或投资能力,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投资能力的成员。
4.1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1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13、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4.14、供应商应具备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函(投标时提供)。
4.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此次磋商;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5.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玉门市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楼项目办公室。
5.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
5.4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争性磋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5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6.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15时00分
6.2 地点:玉门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6.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4月25日15时00分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账户: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兰州金昌路支行
帐号: ****************914 行号:88170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 元)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到达指定账户。
7.1 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电汇至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保证金专户)
7.2 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7.3 投标人汇款时,应在电汇用途栏写明“XDHQ-********0101”的投标保证金”。
7.4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7.5 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磋商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退回,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1)磋商保证金未从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磋商保证金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转出。
7.6 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采购的供应商,保证金应当从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
7.7 成交的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并出具建设期履约保函后方可退还磋商保证金。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相关规定。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门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韩主任
联系电话: 181*****866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兴英 陶俊蓉
联系电话:133*****208 189*****695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招亚盛大厦12楼
日期: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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