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阳光工坊招标公告
嘉定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阳光工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嘉定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阳光工坊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服务范围; 2)依法登记的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有良好信誉; 3)无诚信不良记录,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5)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拥有一定比例的与项目相匹配的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工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阳光工坊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D2017E009) 3、预算编号:14-17-z99046,14-17-z99243,14-Q17-192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阳光工坊”旨在通过利用嘉定传统特色黄草编织、嘉定竹刻、南翔小笼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支持残疾人参与文化遗产的学习和传承,帮助他们掌握技能,实现就业并扶持创业。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全日制学员培训、辐射学员培训、培训材料、星级评比与技能大赛、艺术广告宣传等。 5、交付地址:嘉定区北大街301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以下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6、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10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8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09:3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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