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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路政局资产清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于招标人; 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评审(复审),确定为B类及以上;投标人必须是上海市财政局中介机构数据库入选审计单位。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分包。6)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良好的信誉。7)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供应商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路政局资产清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325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清查材料核实。主要是对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是做好对各项资产清查材料的核实工作。2.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单位截止资产清查基准日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账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3.资产实物盘点核查。主要是在单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的盘点核实,实物盘点核实的面应为单位实物资产总量的60%以上。4.房屋情况的清查。主要是对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进行清查,包括核实单位账面房屋,清理单位未入账但实际占有、使用的房屋。同时,应重点关注单位的上述房屋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的情况。5.提交专项清查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按时提交专项清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意见,审计情况具体说明,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以及对资产清查结果的总体评价和建议、经济鉴证报告等。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
6、交付日期:采购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4 17:00:5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验看)、复印件(盖公章)各1套至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1004室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初审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8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08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斜土路1223号1004室
2、开标地点:斜土路1223号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电子数字认证证书;2、可以正常进行电子投标的电脑一台(且自备具有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招标代理单位不提供开标电脑;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该项目网上确认投标回执(含有签名信息)(加盖公章);5、提交一正、四副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仅为便于评委专家翻阅查询投标响应之用,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则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该项目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每标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路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徐家汇路579号 | 地址: | 斜土路1223号1004室 |
邮编: | 200023 | 邮编: | 200032 |
联系人: | 计文青 | 联系人: | 郭永亮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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