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招标公告
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说明及需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受启东市慈善基金会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启公采字******** 号)中的启东市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且依法获准在本市经营保险业务,具有相应资质及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的保险支公司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QDGP********3JC。
二、项目名称:启东市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采 购 人: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联 系 人:俞晓舟、陆成璐
联系电话: ****-********、138*****240、138*****091
联系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49号。
四、采购项目说明及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五、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六、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相应保险业务(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启东地区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支公司,具备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正常营业;
4. 供应商必须选用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条款及费率表;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磋商文件方法: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www.qdztb.com,www.qidong.gov.cn,zfcg.nantong.gov.cn)。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九、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2:00-2:3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磋商)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说明及需求
一、保险项目要求
意外身故保险最高赔偿限额每人2万元,意外残疾保险最高赔偿限额每人2万元,每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赔偿限额0.15万元,房屋自然灾害及意外受损最高赔偿限额不低于2万元。总保费最高限价为50万元,受益人群为在册城乡低保户和散居五保户,参保人数约13000人,参保户数约9000户(具体以启东市民政局在册人员、户头名单为准,动态调整的,由市民政局按季向承保公司报备,承包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投保,价格包含在总价内,总价不作调整)。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17年5月1日开始,至2018年4月30日结束。按年出具保险单,按年收取保险费,参保人数以实际投保数为准。
如第一年成交供应商实施情况良好,经采购人与民政局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后,在预算落实、单价不变(且无论参保人数和户数增减)的基础上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后一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服务人员,保证随叫随到,开通热线电话,保证24小时提供服务。理赔服务做到高效优质,特别是理赔时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即:对于理赔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的保险事故,被保险单位将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的3日历日内理赔完毕;对1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在被保险单位将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的7日历日内理赔完毕;对5000元至10000元(不含10000元)之间的保险事故,在被保险单位将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的10日历日内理赔完毕;对10000元以上的保险事故,在被保险单位将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的15日历日内理赔完结。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款100%。
四、投标报价应包括:在保险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各种税费、人工、工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五、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签发验收单。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的阅读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以书面的形式在相关网址发布(下载网址: www.qdztb.com,www.qidong.gov.cn,zfcg.nantong.gov.cn)。
2.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把此变更通知在相关网址发布(下载网址: www.qdztb.com,www.qidong.gov.cn,zfcg.nantong.gov.cn)。
三、响应文件须包括下列内容: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
1.磋商响应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否亲自参加,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 依法获准在启东市经营保险业务,具有同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财产损失保险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7. 供应商选用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条款及费率表(自行打印,格式自定)。
(二)商务技术标
商务技术标按照评分细则中的要求依次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且必须包含:
1. 赔款时限、赔偿限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三)价格标
报价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单独密封,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的其他地方不得出现报价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意:采购人有权在成交后对供应商所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四、响应文件的签署
1.响应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响应文件的报价表部分必须盖章。
3.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采购人不接收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3. 供应商必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5.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
2.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响应文件为两个的,将直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响应文件为一个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如果供应商提出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响应文件。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八、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九、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磋商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工作人员处。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4.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磋商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上级公司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启东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帐号:***************;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3)建设银行汇票——⑴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为五位数行号);⑷供应商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的建设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4)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供应商所交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6.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成交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8.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10. 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如成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十、响应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磋商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5.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响应文件中每户房屋最高赔偿限额低于2万元的;
7. 响应文件中赔付时限、最高赔付限额未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8. 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9. 投标总报价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
十一、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所承诺实施的相关服务、付款等其它优惠条件,可在响应文件中一并申明。
十二、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三、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正常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如一个年度后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可延用至下一年度。
十四、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进行打分,最终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五、评标流程: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评审—供应商现场递交最后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
十六、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磋商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报价低者优先,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均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评分细则:
(一)商务技术标评分(90分)
1.保费收入及网点布设(40分)
(1)供应商保费收入:26分(需提供由南通保险行业协会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2015和2016年度的平均保费收入情况,在所有供应商中,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高得26分,依名次扣减2分。
(2)供应商网点布设:14分(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现场照片复印件,原件备查)
在启东市内十四个不同镇(区),每布设1个网点得1分(同一镇区设有多个网点的,只能算1个网点得1分),最高不超过14分,无网点者不得分。
2.保障服务(30分)
(1)配备专职理赔服务人员3人(含)得10分,否则不得分,在3人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2分,最高不超过20分。(需提供聘用人员合同、在本公司交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备注:人员聘用单位必须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公司;社保证明如已实现网上查询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查询并彩色打印的打印件作为原件备查。
(2)配备专职理赔车辆2辆(含)得5分,否则不得分,在2辆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另加1分,最高得分10分(需提供具有公司标志的查勘车辆外观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备注: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公司。
3.保险保障金额(15分)
本次采购,保险保障金额分为固定项与变动项:
(1)固定项:每人意外死亡、伤残限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每人意外医疗费用限额为壹仟伍佰元人民币。
(2)变动项:每户房屋最高限额不低于贰万元人民币。
对变动项的报价最高限额按从高到低者排列,最高者得15分,依名次扣减3分。
4.社会责任(5分)
供应商踊跃参与慈善活动,承担社会责任。2014-2016年三年内向启东市慈善组织有捐款记录的(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得基本分2分。3年内累计捐款2万元以上的,每超1万元(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分)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二)价格标评分(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意: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十七、质疑及投诉。供应商如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则应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十八、成交供应商毁标等情况的处理
若成交供应商毁标或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依法重新采购。
十九、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授予合同
⑴成交通知
成交公示期满并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无异议,将直接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签订合同
①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终止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四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响应承诺书
磋商响应承诺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编号为QDGP********3JC的启东市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响应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其约束。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6. 我们承诺人员上岗工作,身着统一的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
7. 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磋商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8.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规定自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
9.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和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对你我双方的约束。
10.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给予惩罚。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QDGP********3JC的启东市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三)赔款时限、赔偿限额承诺书
赔款时限、赔偿限额承诺书
本承诺作为 (供应商名称)参加启东市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响应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我单位有幸成为该项目的承保单位,在本次合同有效期内,特向贵方保证,将配备至少1名专职服务人员,保证随叫随到。开通热线电话,保证24小时提供服务。在被保险单位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单证提供齐全后,我单位的承诺按下列约定时限、约定赔偿限额向被保险单位支付赔款:
1.赔款人民币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 日历日;
2.赔款人民币1000—5000元(不含5000元)之间的, 日历日;
3.赔款人民币5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之间的, 日历日;
4.赔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 日历日。
每人意外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限额(大写):贰万元整 |
每人意外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限额(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每户房屋自然灾害及意外受损最高赔偿限额(大写):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一七年 月 日
备注:每户房屋自然灾害及意外受损最高赔偿限额必须填写,不得低于2万元,否则将被视作无效响应文件。
(四)报价表
报 价 表
QDGP********3JC
启东市农村低保户及散居五保户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序 号 | 采购人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时间 | 总金额小写(元) | 备 注 |
1 | 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 壹年 | ||
总金额大写: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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