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构造卷烟制造企业优秀六西格玛运行体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构造卷烟制造企业优秀六西格玛运行体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构造卷烟制造企业优秀六西格玛运行体系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9号。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进驻招标方提供服务,服务期为6个月。
2.4 项目概况:公司在中烟层面全面推进六西格玛管理已经有四年的时间,目前制造中心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六西格玛管理体系,但是对照全国优秀六西格玛推进先进企业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带级人才在企业分布不均衡,车间较多而管理部室较少;二是带级人才晋升通道不健全,缺失自我培训、造血体系;三是DMAIC项目较多,精益六西格玛项目较少,且项目多集中在车间,管理部室较少;四是过程六西格玛测评体系不完善,不能指导日常的改进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制造中心结合全国优秀六西格玛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黄金叶特色运行体系的研究工作。
2.5 招标范围及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1 辅助河南中烟黄金叶制造中心达到2017年“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先进企业”评审标准,完善河南中烟黄金叶制造中心六西格玛管理工作。
2.5.2 形成制造中心特色的六西格玛运行体系。
2.5.3 对制造中心质量管理骨干技术人员进行“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先进企业”评审标准、流程培训。
2.5.4 探索精益六西格玛项目在中心实施的路径和适用方法,并尝试围绕中心实际情况开展精益六西格玛项目课题选题研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管理咨询公司,并能出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管理咨询服务经验,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合同。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管理专业咨询从业经历且具有咨询师或培训师资格,至少担任过2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及不良记录。
3.6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及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书面声明(后附格式)。
上述证明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提供与上述原件相对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09日09:30时,地点为郑州市桃李园大酒店一楼第二会议室(丰产路与东三街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9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崔先生、孔先生
电 话:
****-********\
******** 181*****2782017年04月14日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