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港镇同善塘滨水景观带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清港镇同善塘滨水景观带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清港镇同善塘滨水景观带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7]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县清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本次招标内容为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本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港镇同善塘两岸,北至芳斗桥,南接同善塘二期。全长3145米,设计总面积约48678平方米。

2.2工程预算造价:********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绿化、树(苗)木成活率1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不超过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办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清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137*****835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05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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