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新店路及洪钟大道供电线路缆化工程所需的电力电缆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新店路及洪钟大道供电线路缆化工程所需的电力电缆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店路及洪钟大道供电线路缆化工程所需的电力电缆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14日17: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14日16:57至2017年05月04日16:57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05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36.0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傅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女士 139*****8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1 | ********4FE5A3049E06317BD2DEED"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新店路及洪钟大道供电线路缆化工程所需电力电缆公开招标文件 3doc.pdf |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店路及洪钟大道供电线路缆化工程所需的电力电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店路及洪钟大道供电线路缆化工程所需的电力电缆
项目编号:FJYZ-HW170*****6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
联系方式:谢女士 139*****8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 电力电缆 | YJV22-0.6/1-4*240 | 1456米 |
---|---|---|---|
2 | 电力电缆 | YJV22-0.6/1-4*150 | 100米 |
3 | 电力电缆 | YJV22-0.6/1-4*120 | 340米 |
4 | 电力电缆 | YJV22-0.6/1-4*70 | 225米 |
5 | 电力电缆 | YJV22-0.6/1-4*50 | 258米 |
6 | 电力电缆 | YJV22-0.6/1-4*35 | 565米 |
7 | 电力电缆 | YJV22-0.6/1-4*16 | 500米 |
8 | 电力电缆 | YJV22-8.7/15-3*400 | 3345米 |
9 | 电力电缆 | YJV22-8.7/15-3*300 | 1745米 |
10 | 电力电缆 | YJV22-8.7/15-3*150 | 235米 |
11 | 电力电缆 | YJV22-8.7/15-3*70 | 1680米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已执行三证合一,按新政策执行。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授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或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应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同类有效的国家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以10KV3*400及1KV4*240的型式试验,相同电压等级、相同结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以大截面产品代替小截面产品)等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相符;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类标包的投标;6)★至投标截止前,不属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授标的企业(请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6.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16:57至2017年05月04日 16:5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领取,若需邮寄请每套付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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