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新院室内外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新院室内外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江永县人民医院委托,代理其江永人民医院新院室内外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的施工招标,本项目已由江永发改许准字【2017】15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永人民医院新院室内外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江永县人民医院新院(潇浦镇知青路与环城东路交汇处)2.3、建筑规模:江永人民医院新院室内外道路硬化和景观等附属工程约877.14万元(包含该工程前期设计评审费用1.5万元,具体单价以江永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中标方还需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审批报建或备案手续的办妥及负责施工(含本工程消防施工)验收合格。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2.5、计划工期:60天(日历日)2.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2.7、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及范围。因本工程属于甲方整体搬迁项目内的二期工程,如发现与一期土建及普装或二次专业装修等其它工程有重叠或者重复的内容时,则由甲方主要领导进行协调,乙方必须服从协调结果,核减了工程量的则按以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报告》为依据核减相应的工程造价。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9、保修承诺: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文执行.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贰级专业承包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项目经理证,同时具有有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3.4、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绿化工1人,花卉工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中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且全部上网押证 ,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 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需提供2016年10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个人账户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3.8、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3.9、项目地了解本项目详细情况和要求,现场踏勘获取施工方相关信息。以便于制作施工组织设计等,并到招标人处获取现场踏勘备案证明。踏勘了解期间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凡是未进行现场踏勘和获取踏勘证明资料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3.10、本项目不接受企业法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5、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的获取5.1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 6..1 投标人需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1)单位介绍信;2)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 4月 14至 4 月 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17:00到项目所在的进行现场勘探,并与招标人获取踏勘证明书。 6.2 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前发布)以书面形式发至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Email: ********4 @qq.com),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整;7.2、递交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8、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地点及时间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投标及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江永县人民医院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韩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李女士联系电话:185*****700/18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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