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镇西头村北向社、东头社“官田贝”土地招标公告

狮岭镇西头村北向社、东头社“官田贝”土地招标公告

花都区狮岭镇定于2017-04-25日15:00时于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对狮岭镇西头村北向社、东头社“官田贝”土地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单元号资产类型面积租赁年限价格下限资产地址
********4005-0014||001耕地14.40亩15年1700.00元/年·亩狮岭镇西头村北向社“官田贝”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农业(土规:其他园地-农保,依法合理用地;不得改变于农业用途)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7-04-14至2017-04-24,上午0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7-04-25日15: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0.00,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确认竞投资格。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17-04-24日。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7-04-25日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十、其他事项
1、交易底价及递增情况:1700元/年/亩,每3年递增10%。(村委10%管理费由乙方负责)。2、如国家上级政府部门需要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搭建筑物及青苗补偿款:甲方占40%,乙方占60%。3、该资产与狮岭镇西头村东头社“官田贝”土地17亩一同打包出租。4、竞投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为0元。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6、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招标项目及招标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7、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资产性质、扩建或搭建违章建筑。8、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西头村
联系人:李志根联系电话:137*****390 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
花都区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 狮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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