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文化分中心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江宁开发区文化分中心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江宁开发区文化分中心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 NJJNJJKFZGS********-01FG
1.招标条件
********4">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 江宁开发区文化分中心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双龙大道以东,西门子路以南;
3.2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3.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3.4 设计周期:接甲方书面通知后40日历天完成。
4.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5.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公告发布时间:
5.2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致: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6.2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核查);
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6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8">7.发布公告的媒介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
同曦鸣城A-9幢三楼
邮编: 邮编:211100
联系人: 联 系 人:王微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 件:njyongtai@126.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 行:
账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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