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0配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G220配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G220配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17日 08: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G220配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利建招公字(2017)30号LJZCZ2017-056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G220配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7]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G220配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津县城区
工程规模:该工程为东郑路G220利津城区段中修工程的地方配套工程,东起西关排沟,西至津六路,全长2550米,具体内容见标段划分。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二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一标段:主要包括G220主路北侧的人行道、绿道、停车场、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道路照明及通信工程等,计划投资2180万元;
施工二标段:主要包括G220主路南侧的人行道、绿道、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道路照明、通信工程、预留箱涵及预留管道等,计划投资1980万元;
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60万元。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持网上报名凭证,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路口往东10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施工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原件(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监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利津县外企业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时,须携带前来盖章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686327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津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主任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94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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