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内配设施建设——图书馆用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明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内配设施建设——图书馆用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明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内配设施建设——图书馆用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明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内配设施建设——图书馆用书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东明县教育局、东明明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就本项目以 公开招标 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单位:东明县教育局、东明明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东明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内配设施建设——图书馆用书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HZHTZC-17028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内容:
1.中小学图书采购分包情况: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册) | 预算金额(元) |
第一包 | 小学图书 | 247216 | |
第二包 | 小学图书 | 230219 | |
第三包 | 小学图书 | 234579 | |
第四包 | 中学图书 | 305884 | |
第五包 | 中学图书 | 316188 | |
第六包 | 中学图书 | 280563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营出版物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图书存放场地。
6.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
8.投标时须提供图书样书。
9.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相互串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近三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近三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不接受彩印件、电子扫描件),于2017年04月17日至2017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 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经典国际大厦501)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文本费:450元/标包,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现场领取。
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5月10日上午09:30时前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山东泉西大酒店5楼会议室(经十路272888号(腊山立交桥路南))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同时发布。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东明县教育局、东明明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东明县站前路(火车站东1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经典国际大厦501
联 系 人: 李先生 苏先生
电话:158*****809 159*****269 ****-*******
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2017年4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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