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诚·605公馆A区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汉诚·605公馆A区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汉诚·605公馆A区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汉诚·605公馆A区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单位:四川汉诚置业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17年4月12日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招标单位:四川汉诚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汉诚·605公馆A区绿化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北段
二、招标内容:
1.工程范围及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的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质量评定标准,其中主要的规范就标准如下: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电线、电管、灯具、音箱、功放设备、五金配件等必须与图纸中约定的规格型号一致。
电线、电管、灯具、音箱、功放设备、五金配件等均需提供原厂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文件资料,必要时还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所有苗木必须符合图纸中约定的规格、尺寸。另大规格苗木必须由甲方代表与乙方一同选样,对选定的样品进行标记并进行照相,进场植物必须与选样一致。
竞标单位投递标书时,需提供高分子排水板样品。
工程范围:承包范围为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装饰工程、景观照明、给排水(雨污水管材质采用水泥承插管)、土方工程、园林家具园林小品雕塑等。
3.甲方只提供电源、水源接口,乙方负责接电、接水并承担其费用,其余施工条件由乙方自行处理。
4.图纸范围外和施工过程中的不详之处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字为准。
5.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验收。
6.本工程硬景部分质保期为2年,植物部分质保期为1年。
7.乙方自行组织勘探现场,若有不清请联系杜工(电话:133*****626)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竞标方若未中标则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转账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汉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城西支行
三、招标说明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2、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应具有绿化景观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并主持过类似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工作;拟组成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
(3)有足够的自有流动资金投入本工程,能够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资金
需要。
(4)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
(5)投标人一旦中标,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全程服务于本工程,不
能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未经甲方/监理批准不得更换。
3.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性调整、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商业风险,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报价中。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已计入投标报价内。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收到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均需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答复统一通知至所有投标人。
四、投标报价及合同付款、结算方式
1、投标报价方式为清单报价(具有完整的项目特征描述,附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格式为GCF和GCFX)。
2、合同付款方式:土方回填完成80%且开始埋设雨污水管支付30%;硬景部分完成后支付30%;待工程经园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验收通过)支付35%;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2%的质保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注:每次付款前需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本次工程有抵扣或销售商铺指标,同等条件下比例高者优先考虑(需在标书中注明比例或者金额)。
五、投标文件
1、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5)工程预算书。
2、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3、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2)企业信誉及实力资料、企业资质等级、同类工程业绩、项目经
理资质等级证书等;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如有)及财务状况;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
资料。
4、保证金和投标截止日期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竞标方若未中标在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利息退还。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 4月21日11:00点。
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如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法人
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投标文件必须涂改,涂改处应
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 包封面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注明在开标时间
以前不得开封。在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与地址、
邮政编码。
(3) 在包封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7、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前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
件。
五、开 标
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招标
人在截标时间之后组织开标。
2、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
六、标书送达地址,联系人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汇丰国际小区一号楼16层招采部
商务联系人
胡 工:186*****030
黄 工:136*****456
技术联系人
杜 工:133*****62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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