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茅洋自来水有限公司新建围墙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象山县茅洋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茅洋乡兴坑村上游水库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预算。
工程造价:约25万元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证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1.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抽取15家入围参加投标。
2.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3.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4 月18 日至 2017 年4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南大街336号3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茅洋乡政府会议室,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茅洋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茅洋乡兴坑村上游水库地 址:靖南大街336号3楼
联 系 人:何国成 联 系 人: 朱渊楠
电 话:136*****977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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