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烟根结线虫病防治用药招标公告
烤烟根结线虫病防治用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审批的“凤庆县烤烟根结线虫病防治用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CSFQXCG2017(询)012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1
烤烟根结线虫防治用药(3%阿维菌素微囊悬浮剂)
详见招标文件
6000
瓶
270000.00
1.2交货地点:凤庆县用户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3本项目接受生产企业或产品经销商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2.4供应商需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2.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购买:
3.1购买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04月19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3.2购买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3.3购买要求:
符合第2条规定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6)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7)农药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投标保证金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4月 24日下午17:00时。
4.2、金额:2000.00元,贰仟元整。
4.3、形式:转账、电汇。
4.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4.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财务电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汇款后凭银行汇款凭证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投标保证金收据)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五点钟以前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换取保证金往来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7年04月25日(星期二)上午08:30~09:00;
5.2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星期二)上午09:00;
5.3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7年04月 25日上午09:00;
6.2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招 标 人:凤庆县烤烟产业办公室 招标代理: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庆县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幢
联 系 人:严师 联 系 人:罗师、曾师
电 话:139*****077 电 话:150*****422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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