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河镇洪太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浓河镇洪太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70581FW0002-039
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通河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对通河县浓河镇洪太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经黑国土资发【2016】2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浓河镇洪太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东至洪太林场,南以哈萝公路为界,西至西乐村,北至洪太村;
2.3招标规模:建设规模为1368.6237h㎡;
2.4计划工期: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登记备案;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员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含当日)后),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6本工程严禁围标串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
4.1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所需的资格条件,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登记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影印件或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河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储备中心
地 址:通河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邮 编:150090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yw2@zzzb.net
2017年4年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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