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清河县长江西街3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55*****888 联系人:李心强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崔明琪****-********
采购预算金额:A标段:32万元;B标段:6万元。
采购内容:A标段:空气波压力治疗仪、经皮黄疸检测仪、神经损伤治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手术无影灯、灭菌器
B标段:酶标洗板机
采购用途:医用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人民医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提供复印件);5、厂家授权书;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7、授权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9、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4月17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年4月21日
时刻说明: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交货期: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交易中心网联系人: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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