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速公路宽甸管段隧道发电机组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高速公路宽甸管段隧道发电机组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高速公路宽甸管段隧道发电机组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高速公路宽甸管段隧道发电机组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宽甸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对鹤大高速宽甸分公司梨树沟隧道、焦家堡隧道、西沟隧道和车道岭2号隧道变电所增设柴油发电机及发电机钢板房(含装修及相关设施),肖家堡隧道更换300KVA柴油发电机,土城子隧道柴油发电机钢板房装修及增加相关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鹤大高速宽甸分公司4座隧道增设柴油发电机及钢板房,肖家堡柴油发电机更换及土城子隧道柴油发电机房增加设施,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08 日历天(开工时间:2017年 5 月 16 日,完工时间:2017年 8月3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所选主要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和主要设备的产品质量的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在2015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投标人在2015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在近3年(2013~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业绩 | 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备以下独立完成过的第①或②项业绩: ①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内机电安装工程且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的项目;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 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主备选项目经理)进行犯罪记录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 |
主要人员 | 1、主备选项目经理(各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所选用的主要设备(指:柴油发电机)的生产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对应设备的生产内容;
②必须具有ISO9001:2000(或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所选用的主要设备的产品质量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时所选用的柴油发电机机组符合国际ISO3046,ISO8525,IEC34,DIN6280和中国GB2820-10,GB1105-87标准及SAEJB49等标准。;
②投标时所选用的柴油发电机机组应具有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宽甸分公司
地 址: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曲梠川村
联 系 人:马振林
联系电话:135*****611
招标代理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 编:110166
联 系 人:孙先生李先生
传 真:(024)********
2017年4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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