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PPP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PPP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PPP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PPP项目已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高新审投准【2016】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并通过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审核通过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采购人)为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津高新区管函【2016】77号文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由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以_公开招标_方式采购社会投资人。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产业园和科技园两个部分。产业园部分用地面积约323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8365平方米,主要包括专业厂房、通用厂房、综合楼、倒班宿舍和传达室及附属工程(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科技园部分用地面积约64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9981平方米,主要包括科技园大楼、研发楼及附属工程(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1.2 坐落地点

产业园和科技园均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产业园北临神州大道,南邻规划次干路十五,东临汉港快速路,西邻高新二路。贯穿用地中部的高新三路将地块分为东、西两区。科技园位于创新大道以北,高新七路以东。

2.1.3 投资规模

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约20.22亿元。

2.2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投资人,并由实施机构授权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产业园及科技园,合作期20年,期满项目无偿移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本项目运营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的建设、运营和移交。

2.2.1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营期内通过直接向终端用户收取租金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收成本。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滨海该新区管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公司的绩效水平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安排财政资金支付,用以弥补园区的建设运营成本,并纳入滨海高新区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规划。

2.2.2 本项目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国有独资公司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投资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2.2.3 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76%,由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按33.33%:66.67%的比例出资,其余69.24%的总投资由中标社会资本进行债务性融资形成。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融资额度为14亿元。

2.2.4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PPP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资产要求:

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如为联合体,考察牵头方资产情况。(以2015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2 业绩要求:

拥有投资、建设或运营与本项目相关的产业业绩。

3.3 信誉要求:

3.3.1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2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5年1月1日起算一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个数不限,且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各成员职责分工,满足相应要求。

4.资格预审原则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识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时至9:30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和预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

6.4 密封和标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 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

邮编:300384

联系 人:李维

电话:***-********


代 理 机 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

邮编:300101

联 系 人:杨磊

电话:***-********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化基地 技术研发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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