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人民法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夏河县人民法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夏河县人民法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夏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办理夏河县人民法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夏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夏河县人民法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夏发改[2017]6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2017-XHJS007

工程名称:夏河县人民法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楼门厅及院内硬化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包括:1、挖沟槽及井桩土方69.60立方米;2、土方回填38.29立方米;土方外运31.31立方米;4、混凝土井桩C30、22.61立方米;5、混凝土圈梁C30、8.70立方米;6、钢筋3.22t;7、模板87.00㎡;8、砌砖墙319.00㎡;9、墙面水泥砂浆抹灰;10、围墙刷外墙涂料638.00㎡;11、砌筑脚手架319.00㎡;12、材料搬运费1项;13、卫生清洁一项;院内硬化项目包括:1、院内平整1150.00㎡;2、3:7灰土250mm1150.00㎡;3、毛石灌浆层300mm1150.00㎡;4、混凝土面层220mm1150㎡;5、路面压光1150.00㎡;6、分割走线1150.00㎡;7、路面养护1150.00㎡;8、材料搬运费1.00项;卫生清洁费1项;办公室改造项目包括:1、原有墙砖拆除150.00㎡;2、垃圾清运2.00车;3、墙面水泥砂浆找平150.00㎡;墙面贴砖150.00㎡;5、新建玻璃暖廊80.00平方米6、材料搬运费1.00项;7、卫生清洁一项;围栏项目包括:1、挖井桩土方5.76m3;2、土方外运5.76m3;3、混凝土井桩C305.76立方米;4、预埋件0.24t;5、不锈钢围墙77.00㎡;5、材料搬运费1.00项5、材料搬运费1.00项;6、卫生清洁一项;雨棚项目包括:1、原有砖墙拆除及垃圾清运1项;2、安装电子感应门5.76㎡;3、电子感应装置1套;4、雨棚钢结构19.80㎡;5、雨棚琉璃瓦19.80㎡;6、台阶铺大理石19.80平方米;7、材料搬运费一项;8、卫生清洁1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施工地点:夏河县人民法院院内

工程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实施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带开户银行许可证并与之账号相符注明余额);f、项目经理建造师证;g、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i、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地点: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贰万元整(¥20000.00)

  款项接收行名: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河支行

收款单位名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收款单位账号:****************20

款项接收行号:********0109

六、监督单位: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监督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黄亚峰

联 系 电 话:138*****26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3012号18栋1单元102室
联系 人:杨晓捷

电 话:139*****295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附属设施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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