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精神病医院标识、防治艾滋病宣传栏及LED显示屏采购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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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名称:广西三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丽萍职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莫福升职务:委托代理人地址: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锦塘村九组307号电话:****-*******广西三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我公司于2017年4月8日收到贵公司以直接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贺州市精神病医院标识、防治艾滋病宣传栏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7货字48号)的质疑函,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我司认为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内容存在问题,我司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故意设法剥夺我司的参标资格。质疑事项一答复:因此次采购的内容主要以广告设计及制作为主,且需长期的维护,但在首次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本次采购的资格要求及经营范围不够明确,而导致了资格要求未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情况,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现根据贵公司对更改通知一的质疑内容,已做出调整(详见更改通知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对贵公司造成的竞标影响,敬请谅解。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显示屏 宣传栏 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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