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停车场建设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立体停车场建设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为提高我县城市品味,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提升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实施湄江北路152号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湄江北路152号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湄江北路152号(原老干局门球场)。
3、建设性质:新建
4、主要建设规模及谈判内容:规划用地面积800平方米,有效停车位约180个(最终以建成后的有效车位为准)。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六层升降横移立体车库、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停车场监控系统、停车场屋顶、配套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
5、建设期限:4个月(从中标之日算起)。
6、项目投资:约360万元(人民币,下同)。最终以建成后的有效车位×中标有效车位报价进行结算。
二、招标代理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湄潭县湄江北路152号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代理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资格预审、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招标代理费用
7、按国家相关部委核定的代理费计算方式确定。
8、费用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在完成招标代理活动并将备案资料提交我公司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四、招标竞争机制
9、投标时,投标人进行一轮现场报价,报价按第三条规定费用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不设下限,下浮比例最高者确定为第一合作人,以此类推。若下浮比例出现相同时,由相同得分者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第一合作人。
五、特别说明
10、若出现本项目投标人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招标人立即终止本次招标。
六、退出机制
11、第一合作人经招商人公示无异议后5日内未开展代理活动的,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招标代理,取消其第一合作人资格,第一合作人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另行选择合作人。
七、招标报名要求
12、招标人:湄潭县通畅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报名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4、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投标人应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人:湄潭县通畅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湄潭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账号:****************5)。招标成功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未成功的,待投标程序终结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资金占用费一次性退还。
②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5、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0日下午5:30前。
16、报名地点:湄潭县通畅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湄潭县湄江街道湄江北路152号)。
17、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8、联系人:唐先生(188*****553)
19、本方案由湄潭县通畅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2017年4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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