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排干渠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排干渠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排干渠道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排干渠道清淤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

2.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2017年05月10日至2017年06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企业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项目部其他人员配备参照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具体要求为:1)项目负责人1名,由正项目经理担任,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企业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试验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民管员(劳务员)1名,可互相兼任(每人任职不得超过三个岗位),各岗位人员均需提供上岗证原件;(3)项目部所有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和社保证明(本市的投标单位需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非本市的投标单位需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3.1条中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远通大厦1604室)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 年4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4月17日 至 2017 年4月21日

5.3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 年4月17日 至 2017 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远通大厦1604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无。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远通大厦1604室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135*****4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淤 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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