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佛子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增购招标公告
35kV佛子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增购招标公告
35kV佛子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增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LY-FZB2017-001
根据广西灵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结合项目实际,广西灵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现拟组织开展35kV佛子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增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35kV佛子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增购项目
2. 采购人:广西灵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标的物名称:35kV佛子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增购项目.
2.描述:SAT31-2H主变高压侧后备保护装置(含操作功能)、SAT31-2L主变低压侧后备保护装置(含操作功能)、SAE32-1主变非电量保护装置、SAM32B主变测控装置 (YX:100,YC:16,YK:14,ZL:4,满足主变高、低压侧及本体测控功能)、SAT33-1主变差动保护装置、EPSON LQ-520K打印机、屏体及附材(不含主变差动保护装置,预留安装位置)、SAL31-2 线路保护测控装置(2个100M以太网接口, 装于10kV出线开关柜)、SAC31-1 电容器保护测控装置(2个100M以太网接口,装于10kV电容开关柜)、网络敷设材料、技术培训及服务。
3.标的物数量:SAT31-2H主变高压侧后备保护装置(含操作功能)1套、SAT31-2L主变低压侧后备保护装置(含操作功能)1套、SAE32-1主变非电量保护装置1套、SAM32B主变测控装置(YX:100,YC:16,YK:14,ZL:4,满足主变高、低压侧及本体测控功能)1台、SAT33-1主变差动保护装置1套、EPSON LQ-520K打印机1台、屏体及附材(不含主变差动保护装置,预留安装位置)1面、SAL31-2 线路保护测控装置(2个100M以太网接口, 装于10kV出线开关柜)4台、SAC31-1 电容器保护测控装置(2个100M以太网接口,装于10kV电容开关柜)1台、网络敷设材料400米、技术培训及服务1项
标包划分情况:单一标段
项目地点:广西灵山县
三、采购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主要原因:
1. 单一来源采购原由:35kV佛子变电站原保护测控设备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为保证现采购新增设备与原设备配套与兼容,需要继续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1.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对象: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萍 电话:186*****772 邮箱:********2@qq.com
选择理由:35kV佛子变电站原保护测控设备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为保证现采购新增设备与原设备配套与兼容,需要继续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2. 单一来源采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企业、国家信息安全集成服务一级资质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智能电网、智慧燃气、智慧水务、智慧能源、信息安全,并积极推进智慧城市、水利信息化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是国内技术领先的行业自动化和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拥有积成能源、积成软件、青岛积成、上海积成、积成慧集、卓识网安、奥通迈胜、积成仪表、信诚安联9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10余家公司。公司于2010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积成电子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本,制定了40余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得60余项技术专利、200余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0余项产品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获得30多项国家、省部级奖项。
四、拟定的供应商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
公示期为5天,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
六、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先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函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异议的处理
采购人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对采购方案进行修正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新的采购方案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将异议内容及论证意见报公司审批后,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异议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提出的理由不具体,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列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西灵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西灵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灵山县
联 系 人:陈华基
联系电话:139*****797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钦州市金湖国际大酒店1521室
联 系 人:刘迪 联系电话:155*****618
固定电话:****-******* 邮 箱:gczbqz@163.com
九、附件
1. 项目投诉书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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