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微波治疗仪项目政府采购(C包)二次谈判公告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微波治疗仪项目政府采购(C包)二次谈判公告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微波治疗仪项目政府采购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微波治疗仪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LZCGK2017-07#-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备注 |
一个包 | 微波治疗仪-肿瘤消融系统1台 |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2 、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 、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 、供应商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 万元 | 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4月18日8时30分至4月20日17时00分;
2、地点:东营鑫城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四楼);
3、方式: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下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26日13时30分至2017年4月26日14时00分;
2、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垦利县新兴路99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四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4*****600
发 布 人:东营鑫城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7日
招标
|
东营鑫城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