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儿童福利院及宜宾县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宜宾县儿童福利院及宜宾县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宜宾县儿童福利院及宜宾县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县儿童福利院及宜宾县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县发改社事[2016]48号、宜县发改社事[2017]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宜宾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县发改社事[2016]48号、宜县发改社事[2017]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县柏溪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914.60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5339.50平方米,4层,框架结构(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居住楼,建筑面积1525.93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门卫房49.18平方米,1层,砖混结构(条形基础);总平工程,包括总平安装、栏杆、篮球场塑胶地面、羽毛球场塑胶地面、地面铺装、道路、围墙、电动伸缩门、室外给排水、挡土墙、园林绿化工程等。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根据“宜府函﹝2016﹞1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宜宾市本地注册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3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宜宾县民政局

地 址:宜宾县柏溪镇华盛街

邮 编:/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 编:/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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