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主要公路施划标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17-2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主要公路施划标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鹿泉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鹿泉区山前大道、翠屏路、封龙山路、西南外环、西北外环、石获北线、红旗大街10个路段。 2.2建设规模:施划里程约35.747公里,标线施划总面积约四万平米(一年施划两次标线的工程量)。 2.3计划工期:工期共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鹿泉区主要公路施划标线项目施工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施划标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资质要求 |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报名。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购买文件的不需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正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石家庄市鹿泉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路 | 地 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邮政编码: | 0502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联 系 人: | 王立娜 | 联 系 人: | 李楠 | 电 话: | 158*****665 | 电 话: | 177*****530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过去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交通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在过去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中不曾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4、2014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或受到省、部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代理及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对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调查,若发现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失信行为或记录,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1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 | 2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