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张家口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审图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张家口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审图招标 建设单位:张家口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学院路以南、高新西路以西、南环路以北、滨河路以东。 建筑规模:张家口奥体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92.74亩,总建筑面积302565.5平方米,由体育场、体育馆、训练馆、游泳馆、速滑馆、配套服务及其他附属设施、室外工程等构成。 招标范围:所有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包括人防工程部分)。 审核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 资金来源:省专项债券资金、省体育局专项建设资金、市区财政资金及融资贷款等多渠道筹措。 质量要求:应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审图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办理的只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A4纸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永庆 电 话:13933784660 招标代理: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秀 电话:13241034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