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机及后尾气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火化机及后尾气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山阳县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山阳县民政局火化机及后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民政局火化机及后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117-013Z
三、采购人名称:山阳县民政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35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4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用途:火化机及后尾气处理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非生产厂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4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2、采购项目联系人:程工(招标一部)
3、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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