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宁城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宁城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地方税务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7]00078、宁财购追字(电子)[2017]00005号

谈判文件编号:NZC2017-F00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总预算金额(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1

地方税务局5250㎡办公楼及办公楼前后约4500㎡广场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

166,208.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必须为整包报价,报价必须为全新产品。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本公告第二条第4项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企业资质、资料、响应文件直接参加谈判。

本公告第三条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相应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谈判文件以及在发布的本项目采购公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czfcg.com)发布的本项目采购公告及谈判文件为准。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1)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制件一份,原件在谈判小组审核后退还,复制件留存交易中心: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者以上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

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

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⑥保证金收据。

(2)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

①供应商住所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竞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附)。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4月25上午8:30-9:00将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资料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评标二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5、谈判开始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2017年4月25上午9:00 本采购项目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评标二室开始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参加谈判。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8:30时,下午5:00-6: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二室。

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邮政编码:024200

联 系 人:遮 枫

电话(传真): ****-*******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地方税务局

邮政编码:024200

联 系 人:王殿华

电话(传真):****-*******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8日

宁城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资质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格式)

项目编号: NZC2017-F006

供应商名称:

资料名称

数量 (册、份)

核实结果

核实人员签字

竞标人

确认签字

领取原因

并签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

2017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此表由供应商按公告第二条要求如实填写所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1、资料名称栏和数量栏: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和提交实际情况自行填写。2、核实结果栏和核实人员签字栏:交易中心接收、核实后填写。 3、供应商确认签字栏:核实提交结果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确认签字。4、领取签字栏:谈判小组审核原件后退还,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核实收件签字并注明退收理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税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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