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托海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伊宁县托海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宁县托海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招标人为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建设伊宁县托海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主要实施托海水厂扩建、南部片区接网工程、东西部片区输配水管网改造配套、自动化设施配套完善及集中水表井入户等工程,设计内容:主要为水厂扩建及输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输配水管道,沿输配水管线新建建筑物,自动化、安防设备等渠系配套建筑物进行初步设计,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等;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可研、初设)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等工作及工程后续设计所涵盖的所有配套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2.3设计周期:自招标结束之日起,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完成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项目,具有本项目设计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仪器(软件)设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3.2疆外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册。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市场准入限制期内的企业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报名地点: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解放路新天地购物中心九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在公告期间需携带下列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水利高级)、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提供进疆备案册、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证件及资料必须有原件及三套盖公章复印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报名企业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解放路新天地购物中心九楼)。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日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丁坚

电 话: 139*****997

招标代理: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郑英

电 话: 155*****221

7、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宁县基本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提升 集中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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