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民政局民政编辑部天津市民政局天津民政编辑部《天津民政》内部资料服务外包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民政局民政编辑部天津市民政局天津民政编辑部《天津民政》内部资料服务外包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民政局民政编辑部天津市民政局天津民政编辑部《天津民政》内部资料服务外包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民政局民政编辑部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民政局天津民政编辑部《天津民政》内部资料服务外包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提升《天津民政》内刊的办刊质量,全面、及时、深入地传达党和市委市政府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进展、动向,相关政策信息、重点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等;在民政系统及相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实现对相关政策的准确解读,正确传播党和政府的民政政策、决策,展现民政工作业绩,新时期民政人的风采,塑造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良好形象,加强本市民政部门与国内其他省市民政部门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等。目的意义:①利用党报媒体的党报资源,确保刊物的宣传重点、方向、口径与党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刊物的内容宣传的权威性、政治导向的正确性;②利用党报媒体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发行的投递渠道资源,加强天津民政部门与本市各相关单位、异地民政部门之间,以及民政系统基层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与学习,在全市及全国相关系统范围内广泛交流天津民政的各项惠民政策、信息、先进管理经验及典型工作者的优秀事迹等,确保刊物及刊物所刊登的各项政策、经验信息在全市相关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更高层级、更加广泛地交流,全面有力地提升刊物的内容质量。同时,确保刊物面向天津市民政局及所属基层民政单位、天津市相关党政机关以及国内其他省市民政系统内部指定阅读对象的精准投递。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8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天津日报是中共天津市委员会唯一的机关报,也是本市唯一的省级党报,我国各省市党委仅有“日报”一份机关报,我国的各级地方日报是各省市党委最权威的党报。所以,天津日报既是天津市委唯一一份机关报,也是本市唯一的、最权威的党报。在我国,党报特指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机关报,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阵地。党报在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各项工作等方面最具权威性和公信力。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机关报——天津日报为龙头组建的天津日报传媒集团(天津日报社)是本市唯一一家以党报为核心的党报集团,其性质是党的喉舌、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 2.党报最为熟知、最能及时掌握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信息、重点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等工作宣传的要求,在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要工作等方面最具权威性和公信力。《天津民政》内部刊物的主要内容为:党与市委市政府工作中,涉及与全国及本市民政系统有关的各项政策、管理、服务、经验等工作事宜,这些内容均是党报重点内容的组成部分。将《天津民政》交由本市唯一的党报集团——天津日报传媒集团(天津日报社)负责提供相关政策信息源、图文制作、出版、投递等服务,最能确保刊物文稿的方向、口径与党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最能确保刊物的政策传达的权威性、政治导向的正确性,同时有力提升刊物在全市及全国范围的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3.因为天津日报是市委唯一的机关报,所以天津日报社具备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唯一发行投递渠道。《天津民政》利用天津日报社特有的、也是唯一的投递渠道,最能确保刊物及刊物所刊载的各项政策、经验信息在全市民政系统与相关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相关部门更高层级、更加广泛地交流。同时,更能确保刊物面向天津市民政局及所属基层民政单位、天津市各委办局以及国内其他省市民政系统精准投递。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日报社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7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4月19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4月25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2)联系人:张爱民 3)联系电话:136*****91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3316 33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0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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