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市内六区12所中小学的500个家庭进行同步成长培训,引导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共同进步;通过紧密科学的家庭教育课程培训,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培养孩子优秀品德,塑造高尚人格,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改善和促进亲子关系.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是落实全国妇联、教育部、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进《天津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的有效抓手。成长训练营的模式具有独特性:不同于单纯孩子的训练营和单纯的家长训练班,是该团队多年从事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的精华项目。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以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共同成长为目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设计课程内容,针对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引导家长对孩子健全人格和道德培养的重现,引导家长为孩子树立榜样,用正确的行动、正确的思想,让家庭充满正能量。家长班通过专家授课、互动情境体验、答疑分享等环节,能够帮您学会真爱,学会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向,正确教育孩子的理念,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孩子班通过体验式活动、分享等方式,为孩子埋下德行、责任、自信、上进的种子,让家庭形成良好的家庭文化和家庭氛围。注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个注重”重要讲话精神,更为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一节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的讲话“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项目主要亮点是家长和孩子共同学习、一起成长,在亲子互动活动中,发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家长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前期已经举办“家庭同步成长营”20多期,达到了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的学习效果,使上千个家庭收获成长。经过反复审看项目内容,项目目标制定切实可行,工作内容明确,实施方式及步骤设计合理,有机衔接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天津市育家和谐家庭咨询服务中心团队几年来承接民心工程和指导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过程中具有强有力的专家资源,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又是“家校合作-家长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延伸和落地项目,考虑到项目的独特性并保持前期讲座理念的一致性还有课程和师资的连续性和授课效果,确保达到项目目标,经相关专家关于该项目单一来源申请的论证,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育家和谐家庭咨询服务中心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09号京燕大厦B座8603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天津市育家和谐家庭咨询服务中心团队几年来承接民心工程和指导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过程中具有强有力的专家资源,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又是“家校合作-家长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延伸和落地项目,考虑到项目的独特性并保持前期讲座理念的一致性还有课程和师资的连续性和授课效果,确保达到项目目标,经相关专家关于该项目单一来源申请的论证,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陈钟林南开大学社工系教授
天津市育家和谐家庭咨询服务中心团队几年来承接民心工程和指导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过程中具有强有力的专家资源,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又是“家校合作-家长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延伸和落地项目,考虑到项目的独特性并保持前期讲座理念的一致性还有课程和师资的连续性和授课效果,确保达到项目目标,经相关专家关于该项目单一来源申请的论证,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孙颖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天津市育家和谐家庭咨询服务中心团队几年来承接民心工程和指导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过程中具有强有力的专家资源,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项目又是“家校合作-家长和孩子一起成长”的延伸和落地项目,考虑到项目的独特性并保持前期讲座理念的一致性还有课程和师资的连续性和授课效果,确保达到项目目标,经相关专家关于该项目单一来源申请的论证,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张思萍天津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4月19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4月26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200号
2)联系人:王老师
3)联系电话:139*****79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11室
2)联系人:刘津津
3)联系电话:150*****535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3316 33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家庭同步成长训练营公示.docx



2017年0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训练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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