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石城段拆迁评估单位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石城段拆迁评估单位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批准。招标人为石城县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由县财政支付,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评估单位进行小额工程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石城段拆迁评估单位二次招标;
(2)本次项目的招标人:石城县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项目控制价上限:900元每户;
(4)招标范围 :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石城段16.3公里范围内约180户房屋及附属物征收价值评估全部工作,总面积约40000平方米;
(5) 工程地址:兴国至泉州铁路石城县段;
(6)评标办法:采取报价承诺法(《石府发【2017】1号》文件规定额度选用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测绘资质,并在石城县设有办事处。
四、资格审查方式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南路101号四楼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联系电话:
182*****619邓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 :00 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交易厅。
5、参加投标的企业,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的现场退回。中标企业需缴纳代理费5000及场地费1200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城县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 :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89号 地 址:赣州市章江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4号楼
联 系 人:陈先生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
135*****801电 话:
182*****6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