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招标公告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招标公告

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0442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2.2招标编号: HBDL-JL17-C00122.3招标范围、用途:便携式气相色谱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4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2063号。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2.7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采购预算:22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4.1.2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1.3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1.4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1.5银行开户许可证。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5.2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2063号联系人:沈先生电 话:159*****371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联 系 人:孙经理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色谱仪 便携式气相 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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