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2017-2019年度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莱芜检验检疫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局2017-2019年度试剂耗材协议供货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2017-2019年度试剂耗材协议供货商招标

  编号:LWJ*******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1.招标采购具体项目分包如下(各包具体品种参见附件明细):

  (1)玻璃器皿类;

  (2)标准品类;

  (3)培养基、试剂盒类;

  (4)实验室气体类;

  (5)仪器附件及专业想、消耗品类;

  (6)普通化学试剂及耗材类。

  所投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准物质应有标准物质标签、检定证书,注明生产和检定日期、介质、标准值等,不符合者不予接收,货品验收合格后,标准物质证书交由采购方归档保存。

  (2)化学试剂、药品应有完整的产品标签,标有规格、生产日期,包装完好,质量符合实验室要求。

  (3)实验用气体应有产品标签,标明纯度、生产日期。高纯气体纯度应不低于99.999%。其它实验用气体应符合检测标准或方法的要求。

  (4)易耗品应包装完好,无破损,规格、体积以及级别符合实验室要求。

  2.此次采购涉及的试剂及耗材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明细中的商品。采购明细中列明的品种、数量仅作参考使用,实际品种、数量根据招标方的需求,全年分批分次提供。

  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范围选择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

  4.请参与此次投标的供应商认真填写附件相关表格,包括试剂名称、规格、价格、货号等。明细中已列明生产国家和品牌的,请务必填报此种商品的相应价格;未列明生产国和品牌的,请填报价格的同时务必在备注中标明试剂耗材的生产国和品牌;规格未明确的请按最小包装报价,并标明包装规格。

  四、投标要求

  (一) 投标人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良好的信誉、商业道德及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有经销或销售相关产品经验的企业。

  3.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一年以上。

  4.投标委托。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复印件无效)。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和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实验室气体投标单位还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

  (二)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4..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c.组织机构代码证;d、其它证明公司经营范围的资质证书;e、其它证明公司实力的文件和资料。

  5.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6.其他认为可以提交的材料。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该价格将作为协议供应商资质有效期内该类商品的最高限价。

  2.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应按招标包,对应招标文件逐一对应报价,缺货项保留序号和名称并备注“无货”,同一货物若有不同规格型号和不同品牌的,应在同一序号下全部列出。

  4.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含下列部分:

  (1)配件、主要耗材价格

  (2)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所有应向其他方支付的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版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全部装入一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联系人和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五)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

  2.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至少两家企业作为协议供应商。评标小组将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评标:报价、经营业务范围、服务承诺及经营信誉 、业绩等。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地点: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莱芜市文化北路17号)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北京时间17:00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技术:张文征;联系电话:****-*******

  商务:宋平; 联系电话:****-*******

   莱芜检验检疫局

   2017年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议供货商 试剂耗材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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