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修缮服务招标公告
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修缮服务招标公告
鞍山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鞍山市铁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委托,对“鞍山市铁东区住建局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修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DCG2017D00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鞍山东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鞍山市铁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2.代理机构:鞍山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住建局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修缮服务项目
4.项目编号:TDCG2017D008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最高限价:44158万元
7.服务内容:大孤山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修缮(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内容说明:
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在我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须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经有关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内部构建健全的组织机构,严格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
4.供应商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无商业欺诈等不良行为记录;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同类型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同类型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类型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7.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要求: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有独立法人资格,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采购服务项目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结束。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
1.鞍山东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鞍山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领取文件时请自备U盘)。
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2.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凡经网上年检的,出示网上年检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鞍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谈判会议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以备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购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2017年4月26日13:30(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谈判会议地点):鞍山市铁东区政府5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六、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会议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铁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世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638室
项目联系电话:****-*******
鞍山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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