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漳长) 170009 |
开标时间:2017-05-11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6〕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幢框架结构三层综合楼,占地面积约30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10平方米,工程预算造价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元;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①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②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10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8.00 %≤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小写:54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5 月10 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6.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6.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5月11日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5月11日8时30 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5 月11 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9.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记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泰县陈巷镇池头村;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6*****1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邮编363000; 11. 监管部门: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泰县监察局、长泰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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