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秀篆镇河美村35千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比选邀请函
致: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易成太阳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光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橙光售电有限公司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对诏安县秀篆镇河美村35千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 选 人:诏安县秀篆镇河美村村民委员会
比选名称:诏安县秀篆镇河美村35千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秀篆镇河美村
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约31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预算审核价:¥305157元,最高控制价:¥305157元。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2、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光伏电站整体财产保险至少7年(含7年);(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函)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凭比选邀请函于2017年4月21日到2017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608号)领取比选文件。(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
****-*******)。
四、比选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选法。
五、比选保证金
参选单位须到现场交纳比选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如拒不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于比选工作完成后当场全额退还,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六、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由中选单位支付;比选和评审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
八、参选资料的提交
提交时间:2017年4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比选时间:2017年4月28日9时30分
比选地点:漳州市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秀篆镇河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秀篆镇河美村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
152*****738比选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608号
联系人:小张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