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厅现金上门收款服务招标公告
供电营业厅现金上门收款服务招标公告
丰顺供电局供电营业厅现金上门收款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一、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丰顺供电局供电营业厅现金上门收款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购清单:为确保丰顺供电局城区下属汤坑、城南、汤南、汤西、埔寨营业厅电费资金安全,需采购现金上门收款服务。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丰顺供电局城区5个供电营业厅(汤坑营业厅、汤西营业厅、汤南营业厅、城南营业厅、埔寨营业厅)现金上门收款服务(项目有效期: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 27.5 | 1 | 27.5 | 27.5 |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为确保丰顺供电局下属汤坑、城南、汤南、汤西、埔寨等5个营业厅电费资金安全,需采购现金上门收款服务。目前梅州境内具备资质受理现金押运业务的企业共两家,分别是梅州市嘉兴保安押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押运公司)和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雄狮保安押运服务分公司,无第三家可供选择。在梅州境内,嘉兴押运公司占据现金押运绝大部分市场,拥有雄厚的保安人员、押运车辆等硬件实力,与银行保持密切合作,且嘉兴押运公司隶属梅州市公安局领导管理,安全有保障,之前我局的现金上门收款服务也是由这家公司提供,服务质量优、合作良好。为保障业务连贯性、现金安全和良好的服务质量,向嘉兴押运公司采购现金上门收款服务。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梅州市嘉兴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36*****257
七、公示期:自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4月23日
八、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先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函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异议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44号
邮编:514021
联系人:杨祖贤,
联系电话:****-*******,
传真:****-*******
(三)异议的处理
采购人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组织补充认证,认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对采购方案进行修正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新的采购方案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将异议内容及论证意见报公司审批后,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异议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提出的理由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列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以收到异议函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异议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项目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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