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乾安县的救助管理站 ,已由 民政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国拔40 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乾安县烈士陵园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年 8月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10 月30 日,工期8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 投标申请人可从乾安县乾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5年 7月18 日至 2005 年7 月22 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5 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乾安县救助管理站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5年 7 月 23 日 4 时以前送至乾安县乾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5 年7 月 24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乾安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 乾安县烈士陵园院内
邮政编码:131400
联系电话:139*****583
联 系 人:刘义
招标代理机构:乾安县乾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乾安县建设局三楼
邮政编码:131400
联系电话:********994
传 真:********994
联 系 人:李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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